来源:省卫计委网站 时间:2017-05-26 15:52:00

关于开展委直属单位档案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辽卫办发〔2017〕158号

委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档案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5]14号),进一步加强委直属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我委拟于近期对委直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委直属单位(已晋升一级档案室的单位不纳入此次检查范围)。
   二、检查时间
  拟定于6月上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2016年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归档齐全、完整及规范整理情况;档案组织管理和安全保管情况,档案基础工作完成情况,档案信息化情况;评估推动各单位完成档案晋级工作。
   四、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的方式,通过检查发现档案工作存在的不足,达到以查促改、以查促晋的目的。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本单位档案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检报告,于6月9日前将自检报告报委办公室。
  联系人:东军
  联系电话:18900915668
  传真:024-23388920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