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科技厅网站 时间:2017-05-10 11:42:00

关于开展2016年度辽宁省科普统计调查的通知

辽科办发〔2017〕20号

各市科技局,省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实施2016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01号)的要求,现就我省开展2016年度科普统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实施科普统计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推动科普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部门了解、掌握和监测科普工作运行状况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市科技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经费、人员等各项保障条件,积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保证按时完成统计上报任务。
  二、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共6大类,109个指标。
  三、本次科普统计工作由设在沈阳工业大学的“辽宁省科普统计工作站”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和汇总分析。请各市科技局和省直各有关单位明确1名科普统计工作联络员支持和配合开展工作。
  四、请各单位认真填报科技部统一制作的《2016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2)纸质报表,并于2017年6月5日前报送至辽宁省科普统计工作站。
  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及《科普统计调查表》、《培训教材》,请从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kxjspj/index.htm)中的科普统计栏目下载,或在辽沈创新文化网(http://www.lscxwh.com)下载,并认真填报。
  在辽沈创新文化网上报时,请将填写好的纸质报表一式一份和已录入数据的科普统计数据库一并提交。
  报送时间:2017年6月5日前上报。
  报送地点:辽宁省科普统计工作站(沈阳工业大学科技法研究所)
  联 系 人:易玉 张胜男
  电  话:024-25496586 13940430070 13478274228
  传  真:024-25496586
  电子信箱:ristl@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邮  编:110870
  组织协调: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邹复勇
  电话(传真):024—2398341815142558080
  附件:1.2016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2.2016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5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