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科技厅网站 时间:2015-11-03 15:32:00

关于我省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工作的通知

辽科奖办发〔2015〕13号

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奖推荐工作要求,现将我省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我省推荐的国家科技奖励项目(人选)除符合国家科技奖推荐要求外,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省科技一等奖。
  2.项目整体技术处于国内同领域领先水平、经济或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申报单位可参照《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相应奖种填写说明要求,于2015年11月12日前,通过各推荐部门(单位)向省科技奖励办公室推荐具备条件的项目(人选),一个申报单位限推荐每个奖种1项,逾期不再受理。
   二、形式审查和遴选
  奖励办将对照国家科技奖推荐要求和我省的推荐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优先从当年获得的省科技一等奖项目中产生,不足时,依次从上年度的一等奖项目中递进补充。
   三、公示
  候选项目(人选)于2015年11月在辽宁科技信息网、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省政府审批。
   四、推荐材料
  经省政府批准推荐的项目(人选),按照省奖励办分配的推荐号和校验码上传相关推荐材料,并形成书面推荐材料。
  联系人:马占军 024—23983452
  lnkjjl@126.com   QQ:349987532

  辽宁省科技奖励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