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科技厅网站 时间:2018-07-20 14:40:00

关于发布辽宁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辽宁省海洋食品加工技术装备重点实验室等验收结果的通知

辽科办发〔2018〕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通知》,省科技厅已完成了对申请验收的建设期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评审,辽宁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3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辽宁省海洋食品加工技术装备重点实验室等24个重点实验室通过了验收,现予以正式命名(见附件1)。通过验收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可按照统一标准制作牌匾(见附件2),正式挂牌运行。
  请各工程中心和实验室进一步提升研究能力和研发水平,强化运行管理,及时向省科技厅报送科研进展、成果转化、开放服务等信息,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努力在出成果、出人才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请各依托单位按照工程中心和实验室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建设,加大投入,为辽宁产业创新和企业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
  附件:1.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验收情况表
     2.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牌匾标准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