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
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9日
信息来源:省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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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出台的主要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 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对于推进国家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提振广大群众对国产乳制品信心都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8〕43号文件,进一步提升辽宁奶业竞争力,按照副省长批示要求,由省畜牧局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相关部门拟定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 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降成本、优结构、提质量、创品牌、增活力为着力点,加快构建现代奶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不断提高奶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力推进奶业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优化奶源基地布局,丰富奶源结构,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良种繁育及推广,培育奶牛核心育种群,促进优质饲草料生产。二是完善乳制品加工和流通体系。优化乳制品产品结构,不断满足消费多元化需求;提高乳品企业竞争力,建立现代乳制品流通体系,密切养殖加工利益联结,规范生鲜乳购销行为,促进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三是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监督指导企业按标依规生产;落实乳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建立健全养殖、加工、流通等全过程乳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力度,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四是加大乳制品消费引导。积极宣传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和质量安全监管等发展成效,定期发布乳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信息,展示国产乳制品良好品质;实施奶业品牌战略,培育优质品牌;推广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倡导科学饮奶,培育国民食用乳制品的习惯。

  (三)保障措施

  主要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奶业市场调控、强化科技支撑和服务三个方面提出各项保障工作具体任务,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制定完善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文件链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42号

责任编辑:张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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