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借鉴推广中国(辽宁)
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4日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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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出台背景

  继今年5月省政府推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25条省内借鉴推广制度创新经验后,按照省政府领导同志“结合自贸试验区建设实际,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今年9月开始,省商务厅组织相关部门和沈阳、大连、营口三个片区对辽宁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经验进行了第二轮梳理总结,经省中直相关部门认定,并邀请商务部研究院、东北财经大学自贸研究院、毕马威公司等国内外知名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创新工作成果进行评估,最终形成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省内借鉴推广制度创新经验》。

  二、改革创新经验主要内容

  在全省借鉴推广的20条制度创新经验,分别由沈阳片区提供7个、大连片区7个、营口片区6个,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金融开放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等领域。

  (一)政府职能转变领域(8项):环评审批制度创新改革、建筑师负责制、社会投资房建及市政工程项目保证担保新模式、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认证改革、知识产权“四合一”综合管理创新、优化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创新模式、“派单”管理征管新模式、新办企业涉税事项一表通办新模式等制度创新经验,优化了常规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市场主体反映好,具有借鉴推广价值。

  (二)贸易便利化领域(5项):创新企业合规管理辅导员制度和认证培育绿色通道制度、大型出口成品油通关新模式、大连海关银行保函管理系统创新模式、口岸病媒生物远程鉴定新模式、集装箱班轮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创新等制度创新经验,实操性、参考性强,为市场主体运营节省了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具有借鉴推广价值。

  (三)金融创新领域(2项):国库业务系统创新、新办企业机构信用代码证和银行开户同步办理新模式等制度创新经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贸试验区新注册登记企业银行开户实现了“即刻办理、一次办结”,具有借鉴推广价值。

  (四)国资国企改革领域(4项):国有企业“内创业”模式、国有企业应急转贷业务创新、集装箱码头股权整合创新模式、混改管理层持股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新模式等制度创新经验,有做法、有创新点、有实施成效,集装箱码头股权整合等经验做法吸引天津、青岛、江苏、浙江等多地港口集团或企业多次考察学习,具有较强的借鉴推广价值。

  (五)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项):打造绿泥石《国际固体散装货物规则》中国标准。今年9月,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国际固体散装货物规则》绿泥石运输标准,形成了新的国际标准。省海事主管部门提议此项经验率先在省内推广,下步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

  三、政策落地的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各市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将借鉴推广相关制度创新改革措施列为本地区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监管水平,有效防控风险,确保改革试点经验生根落地,产生实效。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使各类市场主体知悉政策内涵,引导其用足用好相关政策。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借鉴推广工作督促检查。省自贸办要牵头做好借鉴推广工作的评估检查,积极协调解决相关改革创新经验在借鉴推广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文件链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借鉴推广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辽政发〔201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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