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日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社会科学院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社会科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1、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收支预算批复表(表1-表16)

  2、辽宁社会科学院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辽宁社会科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辽宁社会科学院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2、辽宁社会科学院2017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3、关于辽宁社会科学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4、辽宁社会科学院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辽宁社会科学院主要职责是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相关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工作;开展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等方面的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社会科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社会科学院本级

  2、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3、辽宁省民族宗教问题研究中心

  4、辽宁省价格研究所

  5、辽宁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第二部分 辽宁社会科学院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

  1、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2、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3、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4、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5、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6、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7、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8、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9、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10、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11、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12、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13、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14、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15、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16、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17、辽宁社会科学院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辽宁社会科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辽宁社会科学院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社会科学院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科学研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辽宁社会科院2017年收支总预算6135.7万元。

  二、辽宁社会科学院2017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辽宁社会科学院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61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8.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57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61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675.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60万元。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55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7万元。2016年支出预算5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097万元,项目预算466万元。2017年预算与2016年相比增加572.7万元,主要是由津补贴调整导致的工资福利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增加。

  三、关于辽宁社会科学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三公”经费包括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总计为11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2.8万元。2017年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6年减少0.6万元,其他各项与2016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是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四、辽宁社会科学院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本级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下属一家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8.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科研研究项目和事业发展所发生的支出。

  4、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是指用本单位当年收取的纳入预算管理(缴入国库)的行政性收费扣除统筹财力部分后的收入,包括专项收入。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我院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本支出和各研究所为完成社会科学研究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用于研究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1、2017年辽宁社会科学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2、辽宁社会科学院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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