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简化个体工商户年报事项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 字体: 】  【打印文章】

  为便利个体工商户进行年报,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对个体工商户推出了简易便捷的年报服务。

  我省对个体工商户年报填报事项进行精简,不再要求个体工商户填报行政机关已掌握的有关信息。在个体工商户年报中删除了行政许可、特种设备等填报内容。同时,将多个填报页面整合为一个页面。优化个体工商户年报登录模式,增加了以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方式。在个体工商户年报事项中自动带入登记相关信息,可选择导入上一年度填报的年报内容。为帮助个体工商户理解并完成年报报送,在年报填报界面中设置了“提示”功能,增加了年报填报操作手册,让个体工商户“一看就会”。

  个体工商户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年报,将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影响自身的信用。对此,我省还开通了网上办理功能,个体工商户“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信用修复。

责任编辑:张靖宇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