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做法受国家表彰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5日
信息来源:锦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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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妥善处理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锦州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通过成立专项工作组、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等方式,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专项行动。截至2020年12月,除因涉及案件被司法查封暂不具备化解条件的项目小区外,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化解,共为全市93个项目小区、63071户办理了产权证,化解率达99.3%,基本实现问题清仓见底。锦州市积极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的做法受到自然资源部通报表彰,并印发各地参考借鉴。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成立督导指导工作组,把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当成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和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回避矛盾、搁置不议。制定《锦州市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化解问题工作台账,建立健全清单销号、月报告季调度、专窗服务等机制,促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办证创造条件。

  全面摸清底数。经下沉到社区和物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梳理出95个项目小区、63492户存在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分类定工作台账和三年攻坚任务分解表,逐个情形、逐个项目化解。经梳理核实,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主要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如项目用地、建设规划、竣工验收等手续缺失,或是存在开发建设单位欠缴税费、涉法涉诉、主体资格灭失等情形,造成登记要件或申请主体缺失,进而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明确政策原则。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有关政策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制定各部门、各环节协同推进办理产权证的措施。尊重客观事实,区分政府、开发建设单位与购房人的责任,坚决不让“无过错”群众为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买单”,积极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开发建设单位共同推进问题整改和补办相关手续。

  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疏堵并举,注重源头防控。采取加强房地产项目的用地管理、突出规划的刚性约束、强化对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严格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等12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探索现房销售,推进“交房即交证”,防止新的遗留问题产生。

责任编辑:张丽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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