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0日
信息来源:营口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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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民政局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为抓手,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深厚氛围,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今年以来,全市共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养育金279万余元。同时,落实自然增长机制,完成了2021年度孤儿基本生活养育金提标工作,集中供养孤儿由1900元/人月提高至2000元/人月,增幅5.26%,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1550元/人月提高至1750元/人月,增幅13%,新标准已从7月1日开始执行。共为37名孤儿办理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支出资金15.25万元。

  强化“一事一议”创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截至目前,营口市共将13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各县(市)区细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排查和认定工作。各项保障政策基本落实,精准帮扶基本到位。上半年,民政部门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相关政策纳入到“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纳入到村(居)儿童主任业务的培训内容。同时,配合司法部门开展了“关爱服刑和戒毒人员子女,精准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帮助2名服刑和戒毒人员子女落实相关保障政策,建立了长效机制。各县(市)区都能结合实际,发动社会力量,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情感抚慰等服务。

  落实《关于印发全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工作规程》(辽民儿函〔2019〕146号)要求,从去年下半年至今,为210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了体检,为鲅鱼圈1名散居孤儿诊疗,共支出“明天计划资金”16.8万元。将4名儿童送到省光明学校学习。

  市民政局在全市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宣传月认真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开展现场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专题学习培训、网络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

责任编辑:张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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