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联发文件《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铁岭市有序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其中,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发生的,按铁岭市政策执行口径,申领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2021年1月1日(含)之后新发生的,申领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2年6月30日。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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