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23全国两会 -> 图片新闻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8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新华社记者 岳月伟 摄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栗战书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 

  新华社记者 李涛 摄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 李涛 摄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 燕雁 摄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新华社记者 丁林 摄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李鸿忠主持会议。 

  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摄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新华社记者 金皓原 摄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这是代表们在认真听会。 

  新华社记者 燕雁 摄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这是代表们在认真听会。 

  新华社记者 丁林 摄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这是代表们在认真听会。 

  新华社记者 费茂华 摄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这是代表们在认真听会。 

  新华社记者 刘金海 摄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这是全国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新华社记者 邢广利 摄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