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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辽宁日报   时间: 2008年01月10日

我省棚改为居民积累了新财富

  目前,我省每年大约有170万人需要就业,就业压力非常大。棚户区改造,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不仅解决了棚户区居民就业,更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就业机会。同时,政府积极发挥管理优势,将“促进棚户区回迁居民稳定就业”列入2007年十大重点民生工程。在2007年这个棚户区改造回迁的集中期,仅提供公益性岗位一项,政府就出资开发了6万个。

 

  通过市场调节,在棚户区改造的高峰期,阜新市建筑等相关产业吸纳了两万人就业,人均月工资在800元左右。在抚顺市,受棚改拉动,装修工人紧缺,“一个工”的收入已经从25元增加到50元。开发公益性岗位只是促进就业的一个缩影,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支持和扩大就业的举措随处可见。本溪市“开发一片、调查一片”,铁岭市优先安排小额贷款,其他如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创建再就业基地、组织劳务输出、对口帮扶、加强培训……截至2007年10月,全省棚户区回迁的30179名下岗失业人员已全部安置再就业,有效保障了棚改居民住得稳更住得好。

 

  通过扩大就业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必然会促进消费,有效拉动内需,从而成为GDP增长不可缺少的动力。来自锦州市的一项测算显示,当地棚户区改造仅安家消费就可带来消费支出4.5亿元。同样不能忽略的是就业对GDP的创造性贡献。即使不计算相关产业创造的就业岗位,就拿政府开发的6万个公益性岗位来说,如果以2005年全省单位就业岗位所创造的GDP4.0478亿元/万人计算,仅此一项,便创造GDP24亿余元。

 

  同时,在棚户区改造中,政府站在低收入者和困难群众一方,从公平的角度对社会成员进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很多居民只花了1万多元,就住上了价值十多万元的新楼房,个人资产大幅提升,经济地位因此明显提高。个人住房资产拥有量增加,加之棚户区改造以中小户型为主打的住房供应结构更适应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在不少棚改城市,住房二、三级市场活跃起来,房屋空置面积明显下降。

 

  2007年岁尾,在二期棚户区改造任务已经全部完成的辽阳市,棚改居民欢欢喜喜地搬入新居迎接2008年的到来。今年,其他城市的二期棚改也将陆续完成。这一棚户区改造的新成果,是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经济建设向注重经济社会同步建设转变的又一个标志。它意味着,我省寻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结合点和平衡点的目标,谋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已经通过棚户区改造有了成功实践,并将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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