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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民日报   时间: 2007年02月06日

我省棚户区改造政策满意度为100%

  棚户区改造作辽宁省的一号民心工程,既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也直接考验党和政府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在棚改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协商等手段维护棚户区群众的利益,使党的群众工作取得实效。

 

  为了让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各地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座谈会,进行了大规模的入户宣传,广大党员走千家访万户,足迹深入棚户区的每个角落,讲解政策,温暖人心,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在棚改过程中,从搬迁到回迁,从政策到待遇,从安居到乐业,可以这样说,能替棚户区居民想到的,党委和政府全都想到了、做到了。棚改让百姓真真切切地得到了实惠。

 

  前不久,省监察厅牵头的联合检查组抽查走访了65户动迁、回迁居民,他们对拆迁、回迁中棚户区改造政策的执行满意度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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