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老工业基地,我省国有企业多,下岗失业人员多,城乡贫困人口多,历史形成的采煤沉陷区、棚户区多,不但制约着全省经济的发展,也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不和谐”因素。为了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振兴成果惠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去年一年,辽宁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深入推进。在全面完成5万平方米以上棚户区改造基础上,全省又基本完成了5万平方米以下城市连片棚户区改造计划,共拆除299.4万平方米棚户房,开工建设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460.4万平方米,改善了7.8万户、23万人的住房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