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去年以来,省发改委将社区服务基础设施纳入省“十一五”社会发展规划,投入840万元用于社区建设;省财政厅安排社区专项资金1500万元,用于棚改社区建设和创建省级示范社区;省卫生部门在社区设置了1347所医疗服务机构,初步构建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部门配合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省委组织部从省管党费中筹集300万元,用于支持棚改社区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建设;省委宣传部积极组织宣传社区建设工作,同时筹资41万元,为抚顺、本溪、阜新等市棚改社区配备电脑、桌椅等办公设施;省精神文明办公室会同省民政部门开展了创建和谐文明社区与和谐文明社区示范区活动;省交通厅投入3200万元为棚户区改造购置1万吨沥青;工商局、地税、国税等部门积极支持社区服务业发展;公安部门在社区设立了警务室,配备了警务人员,开展了创建平安社区活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活动,并积极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省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等组织也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社区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去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5个单位筹集了6516万元款物支援棚改社区建设,各市也加大了投入,使111个棚改社区全部达标。省民政厅与省发改委争取到2007年国家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资助项目1个、2008年资助项目4个,补助资金750万元;省财政投入350万元,兴建了20个省级示范社区,带动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据统计,2007年全省新建社区公共用房十万多平方米。目前,全省社区公共用房总面积达140万平方米,平均面积达358平方米,居全国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