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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海县政府   时间: 2008年08月18日

长海县建立民营企业人才联络员工作制度

    为优化民营企业用人环境,健全人才工作运行机制,长海县制定实施了民营企业人才联络员工作制度,该制度的实行加强了人事部门与营企业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为及时研究解决民营企业人才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有利条件。

    民营企业人才联络员由各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或企业管理人员担任,人事部门负责民营企业人才联络员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并协助民营企业开展人才招聘、人才引进和人才评价等各项工作。民营企业人才联络员主要职责,一是及时向人事部门报送本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人才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二是提供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反映企业对人才政策、制度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存在问题。三是积极配合人事部门做好人才工作调查研究和考察交流等各项工作。目前,全县已为20多家民营企业开展了人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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