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以民营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营造协会助推力,鞍山市千山区按照“民办、民营、民建”的原则,积极发展种植、养殖专业协会,培育运销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发展以资金、土地入股,利益相联等多种类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逐步探索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增加了农民收入。目前,全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34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2个,入社农民年增收25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