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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鞍山市确定2008年创业促就业工作的任务指标。开展实名制创业培训1800人,培训创业率达50%,直接带动就业306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50万元,贷款回收率90%以上;培养和扶持创业带头人510人,树立10名市级创业典型;35名县(市)区级创业典型。
会议着重强调了在各县(市)区创建创业孵化园,县(市)区就业局设专人负责创业工作,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设立创业服务窗口,为有志于创业的失业人员,特别是棚户区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参加创业培训、申办小额贷款等服务。
鞍山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创业促就业作为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就业工作考核目标,创业工作实行月检查、季调度、年终总评的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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