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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辽宁省兵役工作条例》第五条;《辽宁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三条。 办理流程: 退出现役后,持介绍信、《退伍证》到双退办报到;接收审查登记退役士兵档案;指定时间正式报到,办理落户介绍信;落实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经考试,单位录用,办理分配工作手续。需办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持有关证件,经本人申请,办理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 办理机构: 抚顺市民政局双退办(三县由各县民政局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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