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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沈阳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中心   时间: 2007年10月09日

沈阳市非法用工单位职工致残程度的鉴定

审批事项:
非法用工单位职工致残程度的鉴定
办事机构:
市劳动局 
事项类型:
服务事项 
审批要件:
1、《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或《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原件或证明非法用工单位的材料。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时初诊诊断病历影象资料或职业病诊断证明。4、近期医疗诊断影象及相关资料。5、本人申报持《企业资料查询卡片》。
承诺时限:
 
自收到鉴定申报完整资料起60天内,安排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办理程序:
用工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填写市劳动鉴定康复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或《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携带相关资料。申报鉴定资料受理后,被鉴定人员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鉴定现场接受鉴定专家组鉴定。10个工作日后鉴定人员和申报鉴定单位共同领取鉴定结论。
办理方式:
收费标准:
每人每次收费100元

办理地点:

办事大厅219房间
联系电话:
024-22899298
投诉电话:
 
024-22855391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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