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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辽宁省交通厅   时间: 2007年10月26日

关于全省养路费欠缴专项治理宣传单

1、哪些车辆必须缴纳养路费?
除军队、武警车辆外,我省境内所有车辆(含入境的外省车辆和未办理牌照并上路行驶的车辆)必须缴纳养路费。没有养路费凭证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2、我省养路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出租车每月每辆200元,拖拉机和农用三轮车每月每吨165元,其它车辆每月每吨190元。
3、怎样办理养路费减免征手续?
符合国家、我省减免养路费条件规定的车辆,要主动到当地交通征稽机构办理养路费注册登记及减免征审批手续。未办理注册登记和减免征审批手续的,按欠费处理。
4、新车办理牌照后,怎样缴纳养路费?
办理车辆牌照登记之日起10日内主动到交通征稽机构办理养路费注册登记及缴费,未按规定办理的,加收滞纳金并依法处罚。
5、购买二手车,怎样缴纳养路费?
先到转出地交通征稽机构结清养路费后办理转出手续,再到转入地交通征稽机构办理养路费转入登记并缴费。
6、什么时间缴纳养路费?
车主每月10号前缴纳当月养路费(也可预缴后期养路费),每月8号至10号遇公休日正常收费,从每月11号起加收滞纳金。
7、养路费滞纳金征收标准是多少?
逾期缴纳养路费,每日加收应缴养路费5‰的滞纳金。如:0.5吨轿车欠费一年应加收滞纳金1011元。
8、车辆不上路行驶,怎样办理停缴养路费手续?
月末前,持车辆牌照(2付)和机动车行驶证,到当地交通征稽机构申请报停,并申报车辆存放地点。经核准后,从次月停缴养路费。凡发现报停车辆不在存放地点或上路行驶的,从报停之日起追缴欠费,加收滞纳金,并处以欠费额3倍的罚款。
9、哪些有养路费凭证的跨省行驶车辆需要缴费?
凡包缴比例低于75%,或征费吨位低于国家标准,或不符合国家减免征规定的车辆,按我省养路费标准补征差额或补费。
10、已在外省缴费的我省外挂车辆,如何缴纳养路费?
在外省办理牌照并缴费的我省外挂车辆,必须转回我省缴费。自2007年5月1日起,主动转回缴费的,可按最低包缴比例征费或补费;否则交通征稽机构一律暂扣车辆,按全额标准征费或补费,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11、长期在我省驻留的外省车辆如何缴费?
自调驻我省第3个自然月的1日起,在我省缴纳养路费。
12、征稽机构对未按规定缴费的车辆将如何查处?
一是暂扣车辆;二是足额收取养路费本费、滞纳金,并处以罚款;三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是拍卖暂扣车辆。同时对利用职权拖欠、拒缴养路费的有关部门或个人,移交纠风部门处理;对构成犯罪的或妨碍、阻挠交通征稽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3、举报欠缴养路费车辆是否有奖?
社会群众可直接向省市交通征稽机构举报欠缴养路费车辆,一经查实处理后,交通征稽机构对实名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辽宁省交通征稽局举报电话:024—2386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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