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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辽宁日报   时间: 2008年06月10日

社会监督员监管食品药品安全

    记者从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最近,该局按照打造社会化监管模式的思路,从社会各方面聘任2884名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据悉,此次聘任的市级监督员30名,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市民代表(比例4∶4∶2∶2∶3)担任。区和县(市)级监督员由区和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市民代表担任,聘任人数以辖区居民人数为基准,按万分之零点二进行分配,共聘任166人。
    据悉,乡镇和街道中,将从负责卫生防疫或计划生育等工作人员中选聘1名担任监督员,全市共聘任212人。从村和社区计生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治保主任等人员中选聘1名担任监督员,全市共聘任2476人。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所聘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工作,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年定期开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宣传和开展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活动;收集、反映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提供监管线索,按要求及时报送食品药品质量信息,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药品使用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义务监督,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实施监督和检查;负责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尽职尽责方面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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